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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公有路外停車場認養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高市府四維交停管字第1000138932號函訂定 一、 為規範本市公有路外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維護及綠美化,並建立認養機制,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主管機關為本府交通局。 三、 自然人、法人、機關(構)或團體,得
若民眾願意提供場地無償讓公眾停車使用,與經營路外停車場之性質不同,依目前停車場法之規定無須辦理路外停車場登記證。
第 1 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停車場經營業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 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其發售月票等其他記名停車票之停 車場經營業者,並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
【高雄訊】結合里民活動中心、日間照顧中心、羽球館等多元化功能的「智昌複合式立體停車場」,高雄市政府在今(13)日舉行動土典禮,由民間廠商投資3億元,預計於114年底完工啟用,將提供停車供給及多元化的生活機能,成為社區民眾的休閒好去處。副市長李懷仁表示,本案基地位於楠梓區智昌街與民昌街口,基地面積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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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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