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爭取94年度起停管中心服務員勿需簽定期契約,依勞基法以不定期契約任用保障工作權益。
(2)94年1月停管中心服務員公務人員強制休假國旅卡補助款被取消,工會積極爭取於94年10月起恢復適用。
(3)94年3月前進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向勞委會爭取調高投保薪資額,監理處會員於6月即將年終、考績獎金併入調高。
(4)爭取停管中心男性服務員94年11月起恢復將服兵役年資倂計工作年資。
(5)94年度公務人員調薪3%停管中心服務員未同步調整,經工會多次向市府陳情,交通局於11月才將調薪案公文送交市府核示獲准並追溯至94年元月份。
(6) 經勞工局評鑑本會榮獲94年優等、95年甲等、96年優等、100年、101年及102年榮獲績優工會。
(7)109年1月13日第二次與交通局簽署團體協約完成。
(8)爭取停管中心內勤服務人員加班費。
(9)成立職工考核委員會。
(10)爭取路邊服務員油料補助費。
(11)爭取拖吊場司機安全獎金。
(12)111年度公務人員調薪4%停管中心服務員未同步調整,經工會於勞資會議提案爭取,交通局將調薪案公文送交市府核示獲准並追溯至111年元月份。
(13)爭取112年度起停管中心退休服務員,由交通局頒發感謝紀念盃乙座。
(14)113年度公務人員調薪4%停管中心服務員未同步調整,經工會於勞資會議提案爭取,交通局將調薪案公文送交市府核示獲准並追溯至113年元月份。
(15)113年3月22日第三次與交通局簽署團體協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