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約僱人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
徵才期間:自114年10月21日至114年10月31日
資格條件: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景觀設計、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內容:
一、停車需求評估。
二、平面及立體停車場興建及整修工程之規劃、設計與施工之發包及履約管理。
三、協調其他土地管理單位取得土地,辦理停車場合作闢建。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280薪點(每月約38,948元)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4年10月31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車工程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任先生 電話:07-2299825#335
其他:
一、本職缺為技士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約115年3月)止,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面試後平均總分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