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約聘人員(328薪點)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新興區)
徵才期間:自114年9月8日至114年9月22日
資格條件: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交通運輸、物流、運籌管理、土木及電機工程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
二、大學交通運輸、物流、運籌管理、土木及電機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且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共自行車租借站點規劃、設置及維運業務。
二、辦理公車候車環境改善、附屬設施維護管理業務。
三、辦理太陽能、智慧型站牌新設、改善及維護管理業務。
四、中央補助經費申請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328薪點(每月約45,624元)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僅具大學畢業學歷者,需併附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就學期間實習、按件計酬及非全時上班之年資均不予採計。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4年9月22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設施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 陳先生 電話:07-2299825#713
其他:
一、本職缺係本局運輸設施科技正申請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116年9月21日止),期限屆滿將不再聘用,惟聘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聘。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面試後平均總分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