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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基於公務上的需要依據高雄市公共停車場收費辦法自治條例規定,對於市府正副首長、民意代表、司法機關及偵防警備車等,核發路邊停車之指導證與停車證,惟該等車輛若有違規之行為,仍應依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罰則接受處罰。
酒後千萬別駕車,駕駛人只要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即開罰,所以別心存僥倖,只要有喝酒就別開車或騎車了,以免違規受罰。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日前即曾有位駕駛朋友,開車行經本市前金區中正路、中華路口時,因有酒後駕車交通違規,為本市警察局新興分局員警攔停並施以酒測,測試值達每公升0.18毫克,被
A:重覆繳納罰鍰之車主或違規人因故不克至本中心申辦退款,可參考下列3種方式申辦退款:1、線上申請退款,至「高雄數位市民-市政服務/交通局/交通違規罰鍰退款申請」填寫退款申請,線上退款申請採轉帳匯入指定帳戶方式退款,申請人需負擔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10元並上傳活存帳戶存簿,款項直接匯入指定帳戶。系統自
近日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流傳一則訊息,宣稱資料來源為交通部之酒駕裁罰新規,表列酒駕違規依酒精濃度及駕駛車輛的不同,裁罰金額由1萬5,000~7萬8,500元不等,5年內2次以上酒駕或拒測酒測罰9萬元。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這則訊息內容並不正確,現行正確酒駕罰鍰金額遠高該表列金額,奉勸駕駛人不要酒後駕車
依「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及本局違拖吊違規注意事項,開始執行拖吊作業,汽車車主或駕駛人於違規車輛未駛入車道前到場,即停止拖吊,並請車主或駕駛人出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查核無誤後,交付違規「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並責令駛離。如拖吊車已上架完成並啟動行駛進入現場車道,即不得依車主或
交通部94年6月21日交路字第0940006793號函釋:劃設有禁止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故車輛停放於紅、黃線內側亦屬違規
A: 本中心並無主動用語音通知繳交交通違規罰鍰,請留意可能為詐騙集團電話詐騙,如有疑問可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市府交通局表示,去(105)年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06年7月1日上路。其中闖越平交道之處罰,將由現行6萬元提高至9萬元罰鍰,並且吊扣駕照1年。交通局籲請駕駛人,行經平交道時,勿貪圖一時之快任意闖越,以維護行車安全,並避免違規受罰。 交通局並說明,今年7月1日起,
小心!市府交通局指出,近期有不少民眾收到簡訊通知,內容「您有一筆交通罰款逾期未到案,請於112/04/00前繳納…」,並附上疑似政府的網站連結,提醒民眾這是詐騙簡訊,籲請民眾勿回傳或回撥電話,以免上當。 交通局表示,如民眾有交通違規為警方舉發時,警方會依規定寄發交通違規罰單,縱使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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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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