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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覆繳納罰鍰之車主或違規人因故不克至本中心申辦退款,可參考下列3種方式申辦退款:
1、線上申請退款,至「高雄市民服務平台/便民一路通/交通局/交通違規罰鍰線上退款申請」填寫退款申請,線上退款申請採轉帳匯入指定帳戶方式退款,申請人需負擔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10元並上傳活存帳戶存簿,款項直接匯入指
酒後千萬別駕車,駕駛人只要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即開罰,所以別心存僥倖,只要有喝酒就別開車或騎車了,以免違規受罰。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日前即曾有位駕駛朋友,開車行經本市前金區中正路、中華路口時,因有酒後駕車交通違規,為本市警察局新興分局員警攔停並施以酒測,測試值達每公升0.18毫克,被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外出停車權益,立法院重新修訂停車場法第32條規定,凡占用者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停車場經營業者發現違規占用也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若違反通報義務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業者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這項新規定自總統令105年11月9
近日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流傳一則訊息,宣稱資料來源為交通部之酒駕裁罰新規,表列酒駕違規依酒精濃度及駕駛車輛的不同,裁罰金額由1萬5,000~7萬8,500元不等,5年內2次以上酒駕或拒測酒測罰9萬元。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這則訊息內容並不正確,現行正確酒駕罰鍰金額遠高該表列金額,奉勸駕駛人不要酒後駕車
提醒您!車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務必使用方向燈,以免違規受罰。交通局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應使用方向燈。以利周遭人、車清楚其車輛動向,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依據法規,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應該要「全程」使用方向燈,而所謂「全程」是指,車輛行駛在原本的車道,到轉彎
交通部94年6月21日交路字第0940006793號函釋:劃設有禁止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故車輛停放於紅、黃線內側亦屬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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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並無主動用語音通知繳交交通違規罰鍰,請留意可能為詐騙集團電話詐騙,如有疑問可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100年9月16日高市交裁決字第1000048417號函訂定
一、為加強辦理本市交通違規案件裁罰及移送強制執行,提昇違規裁罰成效及執法威信,以建立公平、安全、效率之交通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實施對象為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開立交通 違規案件裁決書及移送強制執行是項業務人員。
三、
最近Line上流傳:本月20日起,紅燈右轉要罰5,400元、闖紅燈罰款由1,800~3,600元,調高為3,600~7,200元,紅燈越線馬上處以900元,以及超速從6,000元起跳,每超速1公里加100元及酒駕罰則等訊息,這則Line的訊息已流傳一陣子了,其內容資訊部分不正確,交通局提供Line所
市府交通局表示,去(105)年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06年7月1日上路。其中闖越平交道之處罰,將由現行6萬元提高至9萬元罰鍰,並且吊扣駕照1年。交通局籲請駕駛人,行經平交道時,勿貪圖一時之快任意闖越,以維護行車安全,並避免違規受罰。 交通局並說明,今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