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民眾願意提供場地無償讓公眾停車使用,與經營路外停車場之性質不同,依目前停車場法之規定無須辦理路外停車場登記證。
第 1 條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第 2 條
停車場經營業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
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其發售月票等其他記名停車票之停
車場經營業者,並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
【高雄訊】 高雄市凹子底地區「停35」用地民間參與公共建設(BOT)案工程已正式進入完工階段!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於今(21)日下午偕同交通局、民政局、鼓山戶政事務所、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文化局及高雄市立圖書館等同仁前往現地視察,目前已進入完工階段,停車場預計今(115)年11月啟用,為北高雄市民帶來
違反停車場法(第32條第3項違規佔用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事件陳述書
鳳山運動園區地下停車場
鳳山運動園區鄰近中山路附近商圈、鳳凌廣場,以及衛武營都會公園等重要觀光景點停車需求迫切,為因應當地社區停車需求,規劃於鳳山運動園區興建地下停車場,提供小型車位614格,改善周遭停車環境及帶動商圈發展。
凱旋四路公有停車場
利用距前鎮區輕軌凱旋中華站約100公尺,為考量搭乘輕軌接駁轉乘的方便性,由交通局闢建作為停車空間使用,可提供小型車停車格位150格、機車61格及自行車20格,將有助增加當地停車供給及改善當地交通狀況。
高雄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設置汽車運輸業場站設施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及路外公共停車場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