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
徵才期間:自115年7月6日至115年7月20日(14日)
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公共行政、財務管理、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者。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民營停車場設置(變更)登記、稽查及監管案件處理,完善管理資料與追蹤機制。
二、建立或優化停車場營運管理作業(巡查、缺失改善、績效資料彙整),並支援審計/查核回應資料。
三、推動引導入場停放之管理及宣導措施,協調相關單位改善違停熱點。
四、支援停車議題跨機關協調與會議幕僚作業(報表、簡報及管考資料彙整提送)。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328薪點(每月約45,624元)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5年7月20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車工程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楊先生 電話:07-2299825#332
其他:
一、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面試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管理規範」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