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職稱:約僱人員
名額:1名
辦公地點:高雄市
公告期間:自114年12月31日起至115年1月7日止
資格條件: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內容:
一、停車場作業基金決算之編製。
二、主辦會計管理科彙整主計處相關資料。
三、停管基金收入控帳、審核。
四、停管中心經常門一、二股之控帳、審核、收支及付款作業。
五、統計相關工作。
六、審核記帳憑證。
七、債權憑證核對。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250薪點(34,775元)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5年1月7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會計室」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7-2299825#182
其他:
一、本職缺係本局會計室科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115年12月31止),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惟僱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僱。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面試後平均總分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