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身心障礙者生活權益,提供公有收費停車場之停車優惠, 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提供優惠之公有收費停車場,指本局管有並收費之路邊停車場、路外平面式、立體式及地下停車場。 三、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規定享有停車優惠: (一)合法持有加註車號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以
利用文化局管有位於鳳山區中山東路近維武路黃埔新村旁眷村土地,活化再利用開闢為黃埔新村公有停車場,可提供小型車49格,提高眷村的生活機能及停車空間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為活化土地爰委託本府文化局完成眷村改造,並將部分土地提供本局規劃為宜舍鳳山黃埔新村二停車場。位於鳳山區黃埔新村中軸道路與西一巷口,設置小型車44格及機車68格位。
位於鼓波街與登山街口,已於110年3月30日開放停車,規劃興建地下1層立體停車場,提供184格小型車停車位。紓解哈瑪星停車問題,對西子灣風景區觀光發展助益甚大。
為增加當地停車供給並改善當地停車秩序,活化利用國有(國產署)及市有(工務局及地政局)閒置土地合作開發並開闢成全之駐鳥松停車場,停車場位於鳥松區華山路與華山二街口,提供停放38輛小型車停車位。
為改善大寮區後庄火車站周邊停車環境,爰借用本府工務局經管位於後庄火車站前閒置土地規劃作為停車場,增加當地小型車11格及機車32格停車供,紓解火車站停車不足問題。
為改善鳳山車位停車供給不足問題,將位於文和街與曹謹路口之本市市有土地、協調國產署提供尚未依計畫開發使用閒置用地合作闢建為一佳鳳山停車場,增加當地小型車21格及機車16格停車位,紓解火車站周邊停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