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案件裁罰作業流程:一、舉發交通違規案件:高雄市管轄車輛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條~68條、92條第7、8項。二、案件登錄監理資訊系統列管。三、民眾收到紅單/送達/繳款/到案。四、不服舉發,進行申訴或行政訴訟。五、逾期未到案,經裁決後仍未依限繳款,移送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