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請問交通違規罰鍰有溢繳、誤繳、重複繳款時如何辦理退款?
A:
交通違規案件如有溢繳、誤繳、重複繳納者,可採金融帳戶轉帳退款(採網站線上申請)及臨櫃現金退款:
1.線上申請退款,至「高雄市民服務平台/便民一路通/交通局/交通違規罰鍰線上退款申請」填寫退款申請,線上退款申請採轉帳匯入指定帳戶方式退款,申請人需負擔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10元並上傳活存帳戶存簿,款項直接匯入指定帳戶。
2.臨櫃現金退款,請攜帶下列文件:
(1)繳款收據正本及查證函復公文(若收據遺失者須附遺失證明切結書;若為重複繳款請附兩次繳款收據正本)。
(2)違規人身分證、印章(如為公司、法人或團體者,請攜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公司大、小章)。
(3)違規人不便親至辦理退款時,請附違規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及委託代辦人身分證、印章,至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楠梓(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3樓)、鳳山(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旗山(高雄市旗山區旗文路123-1號)辦公室辦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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