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劃有紅線不可以停車,大部分的駕駛朋友們都知道,但是紅線如有斑駁、褪色情形,也算違規嗎?恐怕有些駕駛人就未必清楚了。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舉例:日前曾有位民眾駕駛自用小客車違規停放於本市左營區重信路421號前(台電變電箱旁),因「紅線違停」交通違規,經本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配合拖吊後逕行舉發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交通違規罰單。
駕駛人收到罰單後不服,逕向交通局申請裁決,具狀向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表示,停車現場並無明顯禁停紅線,線條斷續,且斑駁不明顯,嗣後主管機關立即派員至現場畫上新的紅線,請求法院撤銷罰單。
地方法院受理後,法官審理時認為,違規處所之紅色實線劃設於室外,因日曬雨淋難免有斑駁、褪色情形,但其外觀尚能辨識為紅色實線,而禁止臨時停車之紅色實線,除交通主管機關有權劃設外,一般民眾不能恣意劃設,且標線如有廢止,一般係以黑色塗漆覆蓋,故標線之外觀上,倘能辨識為紅色實線,則領有駕照之駕駛人對於該紅色實線係禁止臨時停車之法規效力,實無法諉為不知。因此認定駕駛人確有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之交通違規,故判決其敗訴,需繳交違規罰鍰900元。
交通局提醒,違規停車易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增加其他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為閃避、繞越該等違規車輛所衍生之危險駕駛。因此,停車時請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圖一時方便而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