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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違規罰單逾期受罰 除收受罰單通知外 亦可利用多元管道主動查詢

更新日期:106-07-18
科室:裁決中心

收到違規罰單人人不愛,但是有時候有在開車或騎車的朋友們,又會擔心,是不是會不慎違規而罰單沒有收到,如不小心過期了,又會被加罰呢?畢竟現在工商社會,許多人在外地工作,可能並不住在戶籍地,到底要怎麼做,才比較不會漏失掉通知的資訊呢?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其實車主們如果不住在戶籍地,又怕漏失掉罰單通知的話,是可以至所在地的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一個通訊地址,這樣除了車主的罰單可以通知到以外,另外關於車輛檢驗、牌照稅、燃料費等,也會改為向登記的通訊地址寄送。 另外,如果要了解個人的罰單情形,現行也可以透過多元管道來主動掌握,例如:個人可以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公路總局的「監理服務」APP,透過APP內建功能即可馬上查詢違規狀況,並可線上繳納;另外亦可利用網路自行上網至「監理服務網」查詢(網址:https://www.mvdis.gov.tw/),或使用便利商店內之多媒體操作機,如統一超商ibon、全家超商FamiPort、萊爾富超商Life-et、OK超商O-go,操作查詢交通違規相關資訊。民眾查詢後,如對交通違規有所疑問,也可以電洽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07)3629902轉7詢問,該中心設有專線人員提供服務。 最近有民眾反映,在1年或2年後才收到交通違規裁決書,就此交通局特別提醒,違規罰單經警方舉發後會依規定寄送,如果車主未居住於戶籍地又未登記通訊地址,警方如依行政程序法完成寄存送達的招領程序,就算車主未到郵局領取,在法令上仍算是送達了,並不是沒有收到罰單就不必受罰,假如罰單逾期不繳,處罰機關仍可依法於3年內開立裁決書來進行催繳,倘若收到裁決書仍不繳納罰鍰,後續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進行強制執行,請車主們需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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