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違規已修法加重罰鍰,機車至少罰1萬2,000元以上;小型車至少1萬8,000元以上;若是5年內有2次以上無照駕駛者,不分汽機車,依法重罰2萬4,000元。奉勸無駕照者,切莫違法駕車上路,以免荷包大失血。
交通局表示,無照駕駛違規經立法院修法,已於112年6月30日上路,修正後罰鍰金額大幅提高,機車無照駕駛最低罰鍰自6,000元提高為1萬2,000元以上;小型車無照駕駛最低罰鍰則自8,400元提高為1萬8,000元以上;5年內2次以上累犯者,則採最高額2萬4,000元罰鍰,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駕駛人若是因酒駕被吊扣銷駕照又無照駕駛者,機車、小型車則再加罰1萬2,000元。
交通局舉例,曾有一違規人因於109年1月無照違規後,雖有在109年3月考到駕照,但又因酒駕在109年5月被吊銷駕照,後來在113年11月無照違規被警方攔查開單,其罰單除了依規定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需重罰2萬4千元以外,因駕照是酒駕才被吊銷的,故還要另外加罰1萬2千元,總計需處3萬6千元罰鍰。
另外,交通局特別提醒,車主依規定不得將車輛提供給無駕駛執照人使用,如將車輛借給無駕照之人駕駛時,將有連坐處罰,除處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外,並需吊扣車牌1個月;5年內違反2次者,吊扣車牌3個月;5年內違反3次者,吊扣車牌6個月。
交通局說,駕照為合法駕車之許可憑證,如無駕駛執照,依法即不得駕車上路,以免因駕駛技術不純熟、不具備駕駛資格,而致衍生交通事故;另外,車主亦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不得將車輛借給無駕駛執照人使用,請用路人共同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違規而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