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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紅燈別越線,以免違規受罰

更新日期:110-03-08
科室:裁決中心
小心!停紅燈時別越線,以免違規受罰。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表示,經統計109年1~12月汽、機車因為紅燈越線被舉發的交通違規罰單,總共有5萬5,493件。未免民眾未注意而荷包失血,交通局特別提醒,路口地面劃設有白色的停止線,民眾停等紅燈時,請依相關交通法規規定,應該要停在停止線後面,別一直往前嚕~~超越停止線,以免違規受罰。

交通局舉例,日前曾有市民騎機車遇到紅燈時,因為一直往前騎超過了停止線,而被人向警察檢舉開單,罰了900元。駕駛人後來向法院提告,認為檢舉的照片沒有拍到他的機車前輪超過停止線,因此請求法官撤銷罰單。

橋頭地方法院的法官審理後認為,經勘驗檢舉的光碟,可以看到駕駛人確實在路口紅燈時,仍騎機車往前行,一直超過停止線,才停下來。確實有不依標線規定的違規情形,因此判決駕駛人敗訴。

交通局說明,部分駕駛人等紅燈時,習慣會將車輛往前移動致越過停止線,這樣不僅已侵入路口範圍,妨害其他用路人路權外,也已違反相關交通法規。因此,仍請駕駛朋友們於停等紅燈時,停於停止線後方,以維護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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