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劃有紅線不可以停車,大部分的駕駛朋友們都知道,但是如停於紅線右側,也算違規嗎?恐怕有些駕駛人就未必清楚了,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供以下案例供你參考。
舉例說明:去年即曾有位本市的駕駛人,因將車子停於華夏路西歐加油站洗車場入口處的紅線右側,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現後,將違規車輛拖吊,並逕行舉發汽車所有人違規停車。
車主領車及收到罰單後曾提起申訴,經警方駁回後轉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表示,他停車當時已晚上9點多了,而且停車前已經該加油站站長的同意後,才將車子停在紅線右側的加油站私人空地上,因此被開違規停車顯有錯誤,請求法院撤銷罰單。
法院受理後法官認為,按照交通部94年6月21日交路字第0940006793號函釋的意旨,在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如果停車的地點屬於既成公眾通行之道路,不論其產權是否屬於私人,仍應適用。而且依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原則上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之建築基地,位於商業區及住宅區者,於建築時應留設3.9公尺之法定騎樓地或退縮騎樓地,本案原告停車之地點屬建築物法定之退縮空間,故上開停車之地點應屬騎樓,非屬一般私人可停車之空地,依規定仍不得停車,因此判決駁回原告訴求。
就此,交通局提醒,紅線左右兩側道路範圍內,依規定均不得停車,以免影響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請駕駛朋友們留心,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