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朋友們請留意,不論是騎車或是開車,停車時請別貪圖一時方便任意併排違停,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否則將罰很大。
交通局統計,111年1~8月機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為警方舉發計918件、汽車違規併排臨時停車計舉發28,892件;另同期間機車違規併排停車計舉發359件、汽車違規併排停車則舉發4,730件交通違規罰單,依規定機車駕駛人如果併排違規臨時停車處罰鍰500~600元、汽車駕駛人併排違規臨時停車處罰鍰600元;另外不論機車或汽車如併排違規停車時(停車超過3分鐘),則一律處最高罰鍰2,400元。
交通局表示,併排違規停車因對交通安全影響很大,罰鍰遠高於其他違規停車罰鍰,也因併排違停佔用車道,易使其他用路人為閃避或繞行違停車輛,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因此,籲請各位駕駛人遵守法令規定,停車時請將車輛停放至合法之停車處所,切莫因自己之方便任意併排違停,以免衍生交通事故或遭致違規受罰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