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統計,110年1~6月因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被警方舉發的交通違規案件,機車即有354件、汽車也有136件。交通局呼籲民眾騎機車或開車行至設有號誌之交叉路口,應依號誌指示行駛,不要逞一時之快而闖紅燈,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另外109年度因闖紅燈而發生之交通事故的違規案件中,機車有689件、汽車也有346件。由此可見,機車因車輛機動性高,其闖紅燈發生事故情形,亦較汽車為高。
交通局提醒,輕軌列車因與一般道路有共用通行路口,為保障大眾運輸安全,駕駛人如在共用路口闖紅燈或紅燈右轉,相對於一般路口,罰責將會加倍處罰,為了自身及輕軌列車的運輸安全,請駕駛朋友們遵守相關號誌之指示行駛,以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交通局表示,闖紅燈屬於危險駕駛行為,駕駛人如不按號誌指示行駛,容易與其他行向的車輛發生碰撞,衍生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又闖紅燈也是違規行為,機車闖紅燈需處罰鍰1,800~2,700元、汽車處2,700~5,400元,並記駕駛人違規點3點,如6個月內累計滿6點之駕駛人,並需吊扣駕照1個月。
因此,交通局提醒,為了大家的行車安全,請勿貪圖一時方便闖紅燈,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又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