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表示,道路上如設有轉彎專用車道時,是提供給轉彎車輛使用的,直行車輛不得佔用,應依其車道佈設之行車方向行駛,以免吃上罰單。
交通局說,日前即有用路人開車行經大寮區鳳林一路時,因為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而被人檢舉開罰600元罰單。駕駛人認為當時附近又沒車,他只是暫停,又不會影響到轉向車流,所以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罰單,法官審理後駁回,認為他是直行車,即不得佔用轉彎專用車道行駛。
交通局表示,轉彎專用車道多設於轉向交通量較大之路口,且皆設有相關轉彎指向標線及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實線),駕駛人應留意路口車道配置變化,倘行駛於轉彎專用車道應依標線指示方向行駛。
直行車違規佔用時,雖然其相關違規罰鍰金額不高,但因常有用路人疏忽而導致違規,造成轉彎車輛不能順利通過路口,所以提醒用路人應依車道佈設之行車方向行駛,以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及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