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小心!車輛借人酒駕將酒駕連坐,車主的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就算車主不知情,也一樣要罰。
據交通局統計,自111年3月31日酒駕修法實施後,111年因駕駛人酒駕或拒測,車主連坐為警方開單舉發者,汽車即有1,528件,機車4,852件;另112年1~3月,汽車計565件、機車1,432件。
交通局指出,部分車主因為不了解現行酒駕違規有連坐罰則,將車輛借(交)給親朋好友使用、或公司車提供員工駕駛,因駕駛人酒駕或拒絕酒測,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該車輛即需吊扣牌照2年;另外,車主如果明知駕駛人喝酒,又將車輛借供他人駕駛,則依同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除吊扣車牌2年外,並需再依該駕駛人的酒駕罰鍰金額,一併處罰。
交通局特別提醒,現行酒駕違規罰很重,奉勸車主善加管理自有車輛,以免連坐受罰。另外,駕駛人酒駕除可能觸犯刑法及違反處罰條例規定需處罰鍰並吊扣(銷)駕照等外,如果是車主駕駛自己的車輛,依法還需要吊扣車牌2年。
交通局呼籲,如有飲酒時千萬不要宿醉上路,以免害人害己,如需赴飲酒場合,可以多加利用捷運、輕軌、公車或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往返,飲酒後可以尋求酒後代駕、家人接送等,以共同維護公眾安全,以免受罰時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