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說明:
之前即曾有位駕駛人,因為在高雄市大樹區工作時,戴著工程帽就騎機車上路了,結果不巧被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的員警看到,而拍照逕行舉發。
駕駛人收到罰單後很不服氣提起申訴表示,因為工程正在趕工,為了趕去巡察正在開挖的工地,所以才會戴著工程帽騎車啊,請求警方可以網開一面,撤銷罰單。
警方收到申訴後回復說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而且安全帽上應該要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標識。這個案子因為駕駛人是戴著工程帽騎機車,又不是配戴合格的安全帽上路,所以依法還是要罰。
就此,提醒機車族的朋友們,騎機車除了要戴安全帽以外,更要配戴合格的安全帽喔,施工用的工程帽是在工地用,不是用來騎車的,可不能戴著騎機車上路,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