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帳戶轉帳退款(採網站線上申請):
1.至「高雄數位市民-市政服務/交通局/交通違規罰鍰退款申請(https://ktcservice.kcg.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1100)」線上填寫退款申請,申請完成後,會收到電子郵件信箱推播通知辦理進度,也可在「案件進度」頁面查詢辦理進度。
2.本中心自接獲您的退款申請至完成轉帳退款,約需20個工作天。
3.本線上退款申請採轉帳匯入指定帳戶方式退款,申請人需負擔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10元。※退款申請人是指公文上之受文者或重複繳納罰鍰之受處分人,無活存帳戶、非退款申請人或不同意負擔匯款手續費者,請改以其他方式辦理退款。
二、臨櫃現金退款,請攜帶下列文件:
1.退款公文或重覆繳款通知單。
2.被通知人身分證、印章(如為法人須攜帶公司商業登記證明及公司大小章)。
3.原繳款證明正本(重複繳款者應有2張),繳款證明正本遺失者請具結(本中心各辦公室備有切結書)。
4.如委託他人辦理,除上述文件外另須攜帶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5.至以下地點擇一辦理退款: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楠梓辦公室(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3樓)、鳳山辦公室(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旗山辦公室(高雄市旗山區旗文路123-1號)。(苓雅辦公室簡易窗口除外)
三、注意事項:退款金額超過新臺幣1萬元(含)以上,須採金融帳戶轉帳退款或支票退款。
四、如有疑問可致電本中心(07-3629902#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