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進階搜尋
熱門搜尋: 停車場 拖吊 違規 公車路線 申訴 事故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申請/撤銷)輪替駕駛作業程序

日期:109-07-21
科室:運輸監理科

(一)作業程序

作業程序

(二)說明

作業方式
  1. 申請者(社員)填妥申請書與相關文件送件。
  2. 經本局審查書面文件齊備且符合規定即公文核准通知取件。
  3. 駕駛人親領公文並持行照供交通局加註核准/撤銷 輪替駕駛。
  4. 輪替駕駛人至交通大隊異動或請領執業登記證。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社員需親筆簽名並用印、所屬合作社蓋圖記)
  2. 備齊相關文件之正反面影本各1分
    1. 社員身分證
    2. 輪替駕駛人身分證(與社員需為配偶或同戶直系親屬)
    3. 輪替駕駛人職業駕照(撤銷免附)
    4.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或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職前講習成績及格合格證明書(撤銷免附)
:::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 單一登入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版權所有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本局地址 本局總機:07-229-9825
本局電話 | 裁決中心電話地址 | 轉動高雄青春夢FB
建議瀏覽器:Chrome、Edge(顯示器最佳解析度為1920*1080)
更新日期:114-05-08
回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