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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繳納、溢繳或其他誤繳路邊停車費

日期:108-10-15
科室:停車管理中心

1.應備證件:

行車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驗畢發還)、重複繳費2張相同條碼之收據(正本)、填具退費申請書。

2.退費期間: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繳費後3日起,至本局停車管理中心辦理。

3.退費金額:

按實際溢繳金額退費。

◎服務電話:(07)229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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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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