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備證件:
行車執照及身分證明文件(驗畢發還)、重複繳費2張相同條碼之收據(正本)、填具退費申請書。
2.退費期間: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於繳費後3日起,至本局停車管理中心辦理。
3.退費金額:
按實際溢繳金額退費。
◎服務電話:(07)229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