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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搜尋: 停車場 拖吊 違規 公車路線 申訴 事故

繳費領車須知

日期:107-01-27
科室:停車管理中心

車輛種類

移置費車輛/次

保管費每輛/半日

慢車(自行車)

100元

25元

機車

200元

25元

小型汽車

1,000元

100元

 

車種

違規罰單繳納

領車人應攜帶證件

汽機車

1.金額:依被開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而定。
2.繳費方式:
(1)由拖吊場代收。
(2)至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及其相關規定場所繳納。
1.行照或車輛原始證明文件 (如出廠及檢驗證明)。
2.領車人之駕駛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慢車
(自行車)

1.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身分證、駕照、居留證)(代領者應加附委託授權文件及委託人證件)
2.車輛鑰匙或其他足以證明文件(如學校識別碼或出廠識別碼或其他)。
3.領車人填寫領據及切結書,並經拖吊場人員將領回車輛連同領車人拍照留存後,始得取車離場。


備註:前項保管費之計算,進場未逾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保管費採半日制計價,未滿12小時以半日計算,最高以累積45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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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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