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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沒有到罰單所稱地點停車卻收到停車費未繳罰單,該如何處理?

更新日期:106-07-26
科室:停車管理中心
檢附申訴書註明姓名、電話、地址、罰單停車日期及車牌號碼等資料連同罰單影本,傳真(07-2299842)或郵寄本局停車管理中心收(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3樓),本局將於查核後以書函掛號郵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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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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