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進階搜尋
熱門搜尋: 停車場 拖吊 違規 公車路線 申訴 事故

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以下簡稱專用牌照)如何申辦?

更新日期:109-12-28
科室:停車管理中心
1.申領專用牌照,應向車籍所轄公路監理機關為之(一人一車一付牌照為限)。
2.專用牌照與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黃卡),僅可擇一申請。
3.被限制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者,不得申領專用牌照。
4.申領專用牌照者,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本人之親屬須領有小型車以上之有效駕駛執照,並填具異動登記書,及檢附下列規定文件:
(1)身心障礙證明。
(2)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 單一登入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版權所有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本局地址 本局總機:07-229-9825
本局電話 | 裁決中心電話地址 | 轉動高雄青春夢FB
建議瀏覽器:Chrome、Edge(顯示器最佳解析度為1920*1080)
更新日期:114-05-05
回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