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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新修訂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定何時開始實施?

更新日期:106-07-26
科室:停車管理中心
新修訂規定103年4月1日正式實施,凡放置本市加註車號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黃卡)於車輛擋風玻璃明顯處或懸掛本市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者,計時停車格位當日前4小時免費,第5小時起全額收費,計次及高費率停車格位可享半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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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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