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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次數:87
科室:人事室
日期:114-05-06

本局交通工程科約僱人員(250薪點)外補徵才公告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名額:1

工作地點:高雄市

公告期間:自11456日至11459日

資格條件:專科以上交通運輸、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交通管制工程規劃,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及安全設施等工程規劃設計、繪圖、督工、驗收。

二、交通管制設施裝設及維修、號誌設備新設等工程發包及履約管理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250薪點34,775

報名方式:

一、檢具文件:

1、甄選報名表:「報名者簽名」欄位須本人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填妥簡要自述且「填表人」欄位須本人簽名。

3、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交通標誌標線規劃之繪圖實績相關資料。

5、與本職缺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畢業證書及其他證件請送影本,並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報名檢具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14年5月9日前逕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工程科」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

三、逾期、資料或內容不全者恕不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楊先生  電話:07-2299825#609

其他:

一、本職缺係本局交通工程科技佐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114713日止),期限屆滿將不再僱用,惟僱用期間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即予解僱。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資格條件及報名文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採書面審查,書審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書審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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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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