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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次數:71
科室:人事室
日期:115-04-01

本局交通技術技士(A600121)職缺外補徵才公告

資格條件:

一、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內容:

一、陸海空運輸系統整體規劃。

二、各項工程活動交通維持計畫審議及查核。

三、本市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審查。

四、擬定連續假期、大型活動交通疏導計畫。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1154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不可省略),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應包含甄選報名表1(請註明應徵職稱及職務編號:技士A600121,報名表下載路徑: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本職缺公告下載繕打)現職(最後一筆)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若未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不予受理報名。

四、上傳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胡小姐   電話:07-2299808

其他:

一、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本局視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甄選結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依報名人員情形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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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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