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進階搜尋
熱門搜尋: 停車場 拖吊 違規 公車路線 申訴 事故

公佈欄

觀看次數:28
科室:停車管理中心
日期:115-02-24

公告招領違規拖吊逾期未領車輛1批。

  旨:公告招領違規拖吊逾期未領車輛1批。

  據: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

     二、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第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公告之日起至3個月止。

     二、違規拖吊逾期未領車輛1(機車32輛、大型重型機車1輛及汽車15輛,合 計48),詳如附件所列,請車主於公告 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私章及該車有關證件,逕洽本局拖吊場,並依規定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後領取車輛,逾期仍未領回者,將依法逕行拍賣:

          ()橋頭拖吊場:高雄市橋頭區公園路50號,電話:07-6117126

          ()國泰拖吊場: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一段195號,電話07-7424186

     三、本項公告刊登於高雄市政府公報,並張貼於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公布欄。

:::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 單一登入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版權所有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本局地址 本局總機:07-229-9825
本局電話 | 裁決中心電話地址 | 轉動高雄青春夢FB
建議瀏覽器:Chrome、Edge(顯示器最佳解析度為1920*1080)
更新日期:115-02-25
回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