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進階搜尋
熱門搜尋: 停車場 拖吊 違規 公車路線 申訴 事故

「職場性騷擾防治」及「職場不法侵害之預防」

日期:112-06-16
科室:人事室
  • 更新日期:2023-06-02

勞動部表示,關於「職場性騷擾」,沒有第二句話,就是「零容忍」。不論是在職場中,或是在執行職務中所發生的「職場性騷擾」,雇主責無旁貸,必須即時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妥適處理。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凡是僱用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雇主必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一旦有相關申訴事件或知悉相關事件,必須依照所自定的辦法,即時啟動調查處理。對於被騷擾者,必須設身處地,採取具體有效之措施,當事人如有輔導或醫療之需要,協助引介專業機構,給予完善的保障,使其免繼續處於有受性騷擾疑慮之工作環境中。此外,雇主亦應透過考核及監督,確保懲戒或處理措施可以有效執行,避免相同事件和報復情事再發生。

 

勞動部也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也訂有「事業單位應採取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之規定。凡是事業單位勞工100人以上者,應參照勞動部公告之「職場不法侵害危害預防指引」,訂定預防計畫,採取辨識、評估、教育訓練及建立處理程序等機制。

 

勞動部鄭重指出,有關「職場性騷擾的防治」以及「職場不法侵害危害的預防」,關係到勞工可不可以有一個安全、安心的工作環境,不論是勞工或是雇主,每一個人都必須嚴肅以對。也再次呼籲雇主,「預防、預防、再預防」,確確實實的負起有效防治的責任。

:::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 單一登入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版權所有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800301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 本局地址 本局總機:07-229-9825
本局電話 | 裁決中心電話地址 | 轉動高雄青春夢FB
建議瀏覽器:Chrome、Edge(顯示器最佳解析度為1920*1080)
更新日期:114-05-05
回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