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條文,業奉總統105年4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3002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4月15日台內民字第1050413499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40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