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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定

日期:112-06-13
科室:政風室
01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條文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業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修法說明.pdf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pdf
02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與考試院、監察院於108年8月1日會銜修正發布施行。
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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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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