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所 | 辦理業務 | 聯絡電話及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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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梓辦公室 | 辦理汽(機)車交通違規裁罰臨櫃業務、違規案件管理、申訴、歸責駕駛人、行政訴訟、逕行裁決及移送行政執行等相關事項。 | 電話:07-3629902 傳真:07-3629903 |
鳳山辦公室 | 辦理汽(機)車交通違規裁罰臨櫃業務。 | |
旗山辦公室 | 辦理汽(機)車交通違規裁罰臨櫃業務。 | |
苓雅辦公室簡易窗口 | 辦理汽(機)車交通違規裁罰臨櫃簡易繳款業務─受理僅需繳款(無扣件)之罰單或裁決書。 [備註1:如需辦理交通違規申訴、分期付款、退款、歸責駕駛人、行政執行案件、酒駕案件、駕(牌)照吊扣(銷)處分案件等,請就近至其他辦公室辦理。] [備註2:自114年1月1日起,無金融機構派駐代收現金,調整臨櫃繳款方式為僅受理信用卡繳款,如需採現金繳納者,請就近至郵局、超商(多功能事務機操作) 、高雄銀行臨櫃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