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人有超收車資、拒載或服務態度不佳等情形,民眾可記下車輛號碼、駕駛人姓名、執業登記證號碼、發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資料,如能有錄音/影佐證更佳,向下列機關申訴,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將依相關規定裁處。
未依規定收費、服務態度: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繞道、拒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行為地分局)
計費表異常問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07-222-681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