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4年6月5日公布本市轄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公告事項:一、旨案違規人包含張勝茂、吳飛地、袁朝宏、洪瑞章、陳重毓、林義明、劉鴻翰、王清煌、盧昌仁、楊炳煌、蘇韋元、張政雄、胡慧美、劉振章、柯文龍、王志華、王呈桂、蘇樹茂、黃重霖、陳嘉彬等20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名單1
名單2
名單3
名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