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4年5月8日公布本市轄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公告事項:一、旨案違規人包含葉志偉、孫瑞雄、謝文志、林聖軒、宋志成、蔡瑞征、郭英吉、黃維鵬、李仙拋、孫貞煥、顏千翔、李培源、陳瑞雄、吳怡勳、李鈞傑、施忠仁、劉馭翔、劉哲安、陳來基、徐向謙等20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名單1
名單2
名單3
名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