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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7月21日公布酒駕及拒測累犯

更新日期:111-07-21
科室:裁決中心
主旨:111年7月21日公布本市轄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楊高義、陳宜任、嚴德文、戴進吉等4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1110721公布酒駕及拒測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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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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