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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道路舉辦大型活動

更新日期:106-10-03
1. 凡使用高雄市道路舉辦大型活動,請依「高雄市使用道路舉辦大型活動管理辦法」之規定,向本局申請。
2. 於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規定向警察 機關申請;一般短期使用道路進行拆掛招牌、吊運物品或外牆整修等,請依高雄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向本 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提出申請。
3. 申請流程如下表:申請流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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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