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辦理道路交通違規案件裁罰作業,並辦理交通違規罰鍰分期繳納、廣設罰鍰繳納服務管道、便利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等業務。另持續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確定案件移送行政強制執行作業,加強已取得債憑案件之財產清查及再移送行政強制執行作業。 | ||||||||
(二) | 107年下半年7至12月執行成果統計:交通違規結案件數計69萬3,115件,市庫罰鍰收入約為新台7億9,780萬7,779元。 | ||||||||
(三) | 107年12月交通違規案件執行成果統計: 1.本月份列管交通違規入案件數14萬2,985件,結案件數11萬5,334件,罰鍰收入約為新台幣1億萬8,395萬6,127元(不含撥出、撥入款)。
3.受理民眾書面申訴案件共計1,945件。 4.寄送裁決書共計68,798件。 5.移送強制執行共計101,517件。 |
交通違規裁決業務
更新日期:10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