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規範本市共享運具營業與發展,本局已制定「高雄市共享運具發展管理自治條例」及「高雄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申請許可及收費辦法」。
2. 本市共有4家共享運具業者,包含威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eMo)、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iRent)、其昜電動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rDa)及夠酷比股份有限公司(gokube),提供1,654輛共享電動機車及1,000輛共享電動自行車。
3. 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iRent)於109年12月17日投入100輛共享汽車,服務範圍包含左營區、苓雅區、鹽埕區、前鎮區、新興區、三民區、小港區、鼓山區及鳳山區等9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