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人行道管理政策為「原則禁停,例外開放」,限縮機車停放於人行道之權限,使人行道回歸基本功能,提供友善的步行空間。持續檢討人行道上之停車格位、規劃公共運輸場站周邊人行空間及妥善檢視新建人行道工程之路型配置,並同步實施相關配套措施,提供合理之替代停車空間等。105年辦理三多路、建軍路等路段;106年辦理長庚路、林森四路等路段;107年辦理復興三路、海專路等路段;108年辦理成功路、海邊路及七賢三路等路段;109年度辦理至聖路、華夏路及中華五路等路段,並於路邊規劃汽機車停車格位,以吸納汽機車停車需求,減少停車衝擊。

機車退出人行道成果

機車退出人行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