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請點選以下連結點:

│1.本局簡介 │2.交通政策 │3.執行成果 │4.交通服務 │5.便民服務 │6.線上交流 │7.統計資訊 │8.法令規章 │9.快捷選單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網站導覽 民眾服務信箱 首長信箱 English PDA 兒童網頁 首頁
本局簡介 ** 交通政策 ** 執行成果 ** 交通服務 ** 便民服務 ** 線上交流 ** 統計資訊 ** 法令規章 ** 相關連結
**
:::
**
:::目前位置:首頁 >   執行成果 >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 設置要點
執行成果
**
** 運輸規劃
  停車場規劃興建
  營車管理與營運
  運輸業督導與公路監理
  道路交通設施改善與管理
  交通違規裁決業務
  交通資訊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 設置要點>>
  • 綜合管考小組
  • 會報成果
      研究規劃案
    **
    **
    **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設置要點:  
     
    一、 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改善交通秩序,促進交通安全,特依據直轄市、縣(市)道路交通安全會報設置要點,設高雄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並訂定本要點。
    二、 本會報任務如下:
    1. 關於有關機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畫之綜合審議事項。
    2. 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之督導協調事項。
    3. 關於改善道路交通工程、交通管理、交通安全教育宣傳之研究、規劃、協調事項。
    4. 關於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之交辦案件之協調執行事項。
    5. 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之興革協調事項。
    三、 本會報置委員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市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召集人指定適當人員兼任;其餘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
    1. 本府秘書長。
    2. 本府副秘書長。
    3. 本府財政局局長。
    4. 本府教育局局長。
    5. 本府建設局局長。
    6. 本府工務局局長。
    7. 本府警察局局長。
    8. 本府環境保護局局長。
    9. 本府捷運工程局局長。
    10. 本府交通局局長。
    11. 本府法制局局長。
    12. 本府新聞處處長。
    13. 本府主計處處長。
    14. 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15. 本市監理處處長。
    16. 本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處長。
    17. 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
    18.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局長。
    19.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局局長。
    前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聘(派)兼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四、 本會報每月開會一次至二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並得邀請有關機關派員列席。
    五、 本會報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交通局局長兼任;幹事三人,由交通局派員兼任,承辦文書、事務聯絡、新聞發布等事項;得約僱(聘)人員一人至三人,協助辦理交通改善工作。
    六、 本會報為推動工作需要,得遴聘相關領域專業學者擔任顧問,出列席會議提供專案諮詢。
    七、 本會報設綜合管考、執法、工務、監理、教育、宣導六個小組,各工作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各相關業務單位主管兼任之,並按期出席會議;置幹事以八人為限,由召集人指派兼任,協助辦理小組業務。
    八、 本會報所需經費由分配於本市之汽車燃料使用費項下支應,並依預算程序辦理。
    九、 本會報決議案,送有關機關採納執行,並將副本送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列管。
    十、 本會報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
    本局位置 ** 隱私權宣告 ** 資訊安全政策 ** 無障礙網頁宣告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電話:07-229-9825 地址:80054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6樓
    版權所有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或 IE 5.0 以上
    **